中紀委網站、河北省紀委監委8月17日消息,日前,河北省紀委監委對省煤田地質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大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據此前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2月21日消息,王大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河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王大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法底線,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轉移隱匿涉案財物,一再欺騙組織,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多次參加宴請,收受禮金,占用企業車輛;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瞞報多地多套房產,把干部選拔任用權力作為謀利工具,收錢斂財,助長跑官要官的風氣;違反生活紀律;親清不分,甘于被“圍獵”,與多名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結成長期利益輸送和權錢交易關系,收受巨額賄賂;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向他人賄送財物。王大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行賄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河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大虎開除黨籍處分;由河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王大虎,男,漢族,1962年1月生,河北武邑人,1982年9月參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學位。1978.10-1982.09 于河北工學院機械系精密計量儀器專業學習1982.09-1984.04 擔任衡水地區酒廠技術科干部1984.04-1987.12 擔任衡水地區酒廠團總支書記、包裝車間主任、制酒車間主任1987.12-1991.11 擔任衡水地區酒廠副廠長1991.11-1992.11 擔任故城縣科技副縣長1994.11-1996.11 擔任故城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1996.11-2001.06 擔任武強縣委副書記,縣長(其間:1999.10-2000.10 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商學院管理經濟學專業學習;1996.10-1999.06 在河北工業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學習)2003.03-2008.02 擔任廊坊市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其間:2003.09-2007.06 在河北工業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學習)2008.02-2008.05 擔任廊坊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2008.05-2011.08 擔任石家莊市委常委,副市長2011.08-2013.02 擔任石家莊市委常委,副市長(分工政府常務工作)2013.02-2013.04 擔任滄州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2013.04-2016.10 擔任滄州市委副書記,市長2016.10-2016.11 擔任河北省煤田地質局黨組書記2016.11-2022.02 擔任河北省煤田地質局黨組書記、局長2022年2月,被免去河北省煤田地質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以上資源來源于巷道之家,版權歸原作者及原網站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