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2020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國家能源局開展了第二輪第二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1年1月29日,督察組向國家能源局反饋了《國家能源局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國家能源局成立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了《國家能源局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報告反饋問題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并上報黨中央、國務院批準同意。并于2021年8月31日,在國家能源局網站公布《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為重要契機,主動有力落實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責任,統籌生態文明建設與能源安全保障,協同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與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全面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整改方案》提出,國家能源局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把問題整改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按照“強化意識、系統推進,對標對表、逐項落實,分類整改、務求實效,舉一反三、標本兼治”的原則全面推進整改工作。同時,對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的問題,《整改方案》從四個方面提出了64項具體整改舉措,逐項明確了整改目標、牽頭部門、責任分工、完成時限,建立了整改臺賬,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實。截至目前,已立行立改完成17項;到2021年底,預計再完成30項,其余17項將取得階段性成果并持續推進。為確保整改任務高質量完成,整改目標如期實現,《整改方案》確定了以下重點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堅定不移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緊扣能源行業涉及生態環保方面的重大問題,層層壓實責任,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實。培育適應生態文明建設的高素質專業化能源干部隊伍,充實干部力量,優化隊伍專業結構,充分發揮干部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將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推動綠色發展實效作為年度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不斷提升黨員領導干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落實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能源綠色發展新格局。推動能源清潔高效利用,繼續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加強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持續降低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十四五”時期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三是聚焦頂層設計,完善能源領域生態環保法規政策體系。四是堅定扛起責任,扎實推進能源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加強重大能源項目相關環保工作,繼續推進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加大煤電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因地制宜推廣煤礦充填開采技術。持續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全力保障能源穩定供應,保障群眾安全溫暖過冬。強化能源行業監管,推動形成“上下聯動、相互配合”“主動監管、主動作為”的新格局,組織開展清潔能源消納、煤電淘汰落后產能專項監管,規范能源市場秩序,完善能源監管重要事項報告制度,對涉及能源領域生態環保投訴舉報事項,依法依規不斷加大處理力度。為保障整改工作順利開展,《整改方案》明確了四個方面組織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國家能源局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二是強化責任落實。對整改落實不力、整改后問題仍然突出或問題出現反彈的單位,嚴肅追究責任。三是扎實有序推進。要定期匯總整改落實情況,實行掛賬督辦、跟蹤問效。對整改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或專項整改工作組及時協調解決。四是主動公開信息。(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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